dsblog.net 资讯 » 打传热线 » 非法集资、传销新手法频现 市民需擦亮眼睛

非法集资、传销新手法频现 市民需擦亮眼睛

http://www.dsblog.net 2017-05-27 10:09:51

  近年来,非法集资犯罪手法不断翻新,从前以“资源开发”“种植养殖”等传统实体经济项目为幌子的经济犯罪已经不易得手,各类“纯资本运作项目”纷纷出笼,理财众筹、金融互助、虚拟货币、消费返利等五花八门的“互联网+传销+非法集资”案件多发,其具有迷惑性、隐蔽性、防控难度大的特点,各地群众纷纷中招,不断有群众陷入非法集资、传销犯罪陷阱,将自己辛苦赚来的血汗钱拱手让给他人。
  广大群众要时刻擦亮眼睛,跟随记者一起了解下非法集资、传销犯罪新手法,防止受骗。


  六种非法集资犯罪新手法
  互联网平台非法集资:这种犯罪手法表现在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、股权众筹、金融互助计划等新型互联网金融形式实施,非法集资和网络传销复合犯罪;采取虚构借款人及投资项目、发布虚假招标信息、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发售原始股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。
  地方交易场所非法集资:一些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场所通过授权服务机构及网络平台,将某些业务包装成理财产品向社会公众出售,承诺较高的固定年化收益率,涉嫌非法集资。
  房地产企业变相融资:将整幢商业、服务业建筑划分为若干个小商铺进行销售,通过承诺售后包租、高额返还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后回购,诱导公众购买,或是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,以内部认购、发放VIP卡等形式,变相进行销售融资。
  虚拟理财非法集资:无实体项目支撑、无明确投资标的、无实体机构,以“互助”“慈善”“复利”为噱头,以高收益、低门槛、快回报为诱饵,依托网络进行宣传推广、资金运转,靠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,具有非法集资、传销相互交织的特征。
  打着“养老”旗号引诱老年人投资:以投资养老公寓、异地联合安养为名,以高额回报、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,引诱老年群众“加盟投资”;或是以销售保健、医疗产品名义,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、免费体检、免费旅游、发放小礼品、亲情关爱等方式骗取信任,吸引投资。
  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: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工艺品、字画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,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,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,引诱群众购买。


  五种传销犯罪新伎俩
  以“虚拟货币”为载体的网络传销:通过网站平台发售“五行币”“百川币”“宝特币”“万福币”等虚拟货币,以数倍甚至数十倍投资本金的“静态收益”(炒币升值获利)和“动态收益”(发展下线获利)为诱饵,设置推荐奖、领导奖等奖金制度,引诱投资人发展他人参与,再通过设置提现门槛、定期重置、后台操纵产品价格等手段牟取暴利。
  以“消费返利”为名的网络传销:推出“电子商务”“消费返利”“购物返本”等运营模式,夸大或虚构盈利前景,通过发展渠道商、加盟商、代理商、会员并进行实际或虚拟消费,从中收取佣金。
  以“慈善互助”为名的网络传销:建立专门网站,以“爱心慈善事业”“股权投资”“境外债券、股权”“网络游戏”等为噱头,许以高额回报,引诱网民参与。
  以“高新技术”为名的“拉人头”式传销:以所谓合法公司为掩护,假借高科技、新产品的幌子,以产品直销为名,宣传增设专卖店、体验馆、概念店等,采取发展加盟商、收取加盟费形式发展人员。
  以“资本运作”为名的“拉人头”式传销:以参观、考察、观光投资项目为幌子,诱骗他人在本地或异地非法聚集,以面对面推荐、请老师授课、微信“空中课堂”等形式对参与人进行“洗脑”,收取入会费。
  南安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广大群众,非法集资、传销不受法律保护,不要盲目相信投资理财项目,不要盲目听从宣传广告,不要轻信他人诱导,更不要眼红高额回报,这样才能确保自己不落入非法集资、传销的陷阱圈套,一旦发现非法集资、传销等经济犯罪线索要及时举报,共同打击经济犯罪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。

来源:东南网
相关报道
最新评论(共0条评论) 查看所有评论>>
发表评论
登陆后即可发表评论哟!请输入您的: 博客名     密码 新博客注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