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“云联惠”案看网络传销犯罪新特点及本质
http://www.dsblog.net 2018-10-15 11:31:12
2、辨析传销新特点
据媒体不完全统计,全国各地最近几年活跃的互联网传销平台已达3534家,活跃人数达3176万人,传销平台日均增长30个,2017年新出现的平台占比达58%。与传统传销比较,互联网传销呈现四个特点。
①在名称登记方面,传销组织一般选择在大城市开展活动
与过去几年以线下为主的传销组织经常选择在三、四线城市登记“生物公司”“农业公司”等不同,目前传销组织一般选择在大城市开展活动,登记“科技公司”“网络公司”以掩盖传销本质,披着合法的主体资格等外衣搞传销。
②在参与人员方面,高收入人群增加,年轻化、低学历、职业化趋势明显
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工商局通过分析已查处的传销案件发现,不少“老板级”“大腕级”人员参与传销组织,34岁以下的参与传销人员占大多数。虽然高学历人员参与传销有增多之势,但主要参与人群还是以低学历人群为主。职业传销人员同时参与或领导多个传销组织,而一部分团队头目职业化从事传销和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。
③在发展方式方面,互联网传销方式比传统传销多样
传统传销多为假借工程、生意、招聘等名义,发展对象主要是亲戚、朋友、熟人,集中开会“洗脑”;互联网传销则主要假借原始股权、虚拟货币、消费返还、社会公益等名义,通过互联网特别是移动客户端推荐、添加人员,采取线上宣传“洗脑”,线下开会造势,以手机转账结算的方式流转资金,搭建非接触、跨区域、“千脚虫”式的全国性甚至国际性的组织。
④在社会危害方面,互联网传销产生社会危害的范围要比传统传销广
传统传销主要在局部地区产生社会危害,伤及的是传销人员自己的亲戚圈、朋友圈。互联网传销的危害则是大范围、跨地区、全国性的,伤及的是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,损害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,破坏了社会和谐稳定,“善心汇”就是典型一例。
针对互联网传销这些新特点,笔者认为,监管部门应调整思路,除了坚持打早打小、露头就打,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外,更应着眼防范,加强打击传销宣传工作,积极有效地开展创建“无传销网络平台”“无传销社区(村、街道)”等工作。
3、把握传销的本质
传销的本质是欺诈,这是区分传销和直销的重要因素。打击和防范传销必须抓住本质,直击要害。传销的欺诈性在互联网时代有很多表现。
①做大场面,欺诈公众
传销组织将其与国家重大方针政策、重大战略举措、标志性建筑、标志性人物、标志性事件等挂钩,跟形势、玩概念,欺骗性极强。如“善心汇”打着“扶贫济困、均富共生”的旗号,“云联惠”标榜去库存、拉内需。一些传销组织甚至以招商引资、投资兴业、推销地方特色产品等名义,骗取具有公信力的机构或者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人的信任,让他们为传销组织背书站台。
②虚假宣传,欺诈新人
绝大多数传销组织会通过其自设或者合作的网站,地方或行业媒体,自办或联办的“商学院”等训练机构,各地最大型、最豪华、最具标志性的会场或酒店,以虚假的或引人误解的内容夸大其实力、吹嘘其前景。如“云联惠”的“消费全返”“每天返还万分之五”等宣传用语就涉嫌虚假宣传。此外,传销组织用各种虚假的手段包装其团队领袖、展示其成功生活。
③嫁接实业,欺诈会员
一些传销组织自己没有任何产品,为了给新成员造成“有实力”“干实事”的印象,常常以“合作”的名义与实体经济嫁接,然后带着会员参观考察、赢得信任。如“善心汇”谎称自己不同于其他金融互助平台,拥有自己的实业,在海南有2000多亩的黄花梨基地、1.1万亩椰子林、5A级景区槟榔谷等等。
④粉墨登场,欺诈社会
所有的传销组织都会神化其领导人,以搞慈善活动为名装点门面。如,“善心汇”曾经给某基金会捐款,然后拿着这张有巨额支票的照片到处招摇撞骗。“云联惠”经常宣传董事长黄某荣获“2014中国经济人物”“中国民族品牌十大领军人物”“中国科技创新企业领军人物”称号,还以企业家身份参加了国家级的一些论坛。传销组织往往是由上而下,越吹越大,忽悠人加入。执法人员如果不抓住传销的欺诈本质分析问题,单纯从“拉人头”、收取入门费和团队计酬等形式要件上去把握,则容易良莠不分、错误定性。
- 西峰公安征集云联惠组织领导传销案犯罪线索
- 对话|法院为何将“云联惠”认定为传销犯罪?
- 宣判!“云联惠”传销案主犯黄明获刑15年
- 云联惠传销案一审公开宣判:黄明获刑15年
- “云联惠”传销公司被端 温岭代理董事长获刑
- ·三生东方素养中网之旅即将开启
- ·康美牌红参酒重磅上市
- ·罗麦科技获“北京市数字化车间”认定
- ·如新六度闪耀绿创展
- ·印尼客户考察交流团到访金天国际
- ·荣格第五届大型健骨公益行盛大启动
- ·东阿阿胶亮相2024服贸会
- ·艾多美获“烟台市慈善榜”最具爱心企业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