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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销受害者的经济利益到底该不该受到保护?

http://www.dsblog.net 2007-12-06 11:16:44


  那么,在《条例》中具体条文有关传销受害者合法权益保护的规定的缺失,是否就真的导致保护传销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可依了?答案是否定的。我们权且拿近期影响比较大的永乾传销案来举例分析。
  永乾案件涉及永乾公司(已经被定性为传销组织者)、商行(交纳了加盟费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)、消费者(公民,可以看作受害者)。
  在永乾“案发”之前,作为经济行为,永乾公司和商行是特许经营合同关系,应该受《合同法》和《特许经营管理条例》来规范,商行和消费者是买卖合同关系,应该受《合同法》和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来规范。因为永乾的运营模式是否是《条例》所界定的传销,尚待商榷。在这样一个前提下,永乾“案发”,永乾的经营行为被定性为违法行为,商行与消费者的权益的保护在《条例》中没有明确条文予以指导的情况下,就应当依据有效的法律规定予以维护。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52条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合同无效:(一)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,损害国家利益;(二)恶意串通,损害国家、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;(三)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;(四)损害社会公共利益;(五)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。
  据上,永乾公司“案发”后,即可认定永乾公司与商行之间的合同为无效合同(违反了法律、行政法规有关禁止传销的强制性规定,因为相关部门已经“定性”为传销了)。对于无效合同,《合同法》第58条规定“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,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,应当予以返还;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,应当折价补偿。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,双方都有过错的,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。”故此,对于商行所交纳的加盟费、合同款,均应由永乾公司予以返还。在法院没有明确判决之前,永乾公司财产只能被查封而不能是“上缴国库”。这样才能保护受害者的权益。消费者的权益依此类推。
  根据这个案例,我们可以得出结论,即使在《条例》规定条文中对传销受害者合法权益保护存在缺失时,我们也可以参照其他相关法律法规,对受害者进行保护。


警惕“参与传销不受法律保护”
带来的潜在危害

文/金云义

  9月28日,北京消费者协会发布特别消费警示,重申传销者不属于消费者,传销行为不属于消费行为,不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保护。
  这已经不是北京消协第一次发出这样的消费警示了,而且这也不是中国第一个地方消协发出这样的消费警示。比地方消协的警示令人关注的,是一些大中城市的工商部门、公安局对市民的警示,他们的警示更为直接:“参与传销属于违法犯罪行为,不受法律保护。”
  单纯看这样的警示,笔者认为并没有什么可以指责的。如果法律还要为传销分子在违法犯罪行为中遭受的损失进行保护,的确有助纣为虐之嫌。另外,笔者不是法律专家,也不敢妄加断言传销者是否属于消费者。但是,据笔者所了解与掌握的信息,许多的地方相关管理部门在发出这样的传销警示信息后,为了省事,把不明真相的单纯的传销受害者统统归于传销参与者一并处理,致使大量被传销所骗的受害者投诉无门。
  也曾与一些媒体朋友探讨过这样的问题,也有朋友认为,管理部门要来甄别谁是传销的参与者,谁是传销的受害者是件工作量大,而且相当复杂繁琐的事件,靠现有的人手要来实现可能很难办到。这的确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,但这不是把“传销受害者归为传销参与者”的根本症结。
  之所以出现这样普遍的情况,笔者认为根本原因是管理部门在处理传销案件时,将自己单纯定位为监管者造成的。作为法规制定者、法规解释者和法规执行者的相关管理部门,如果仅仅把自己立足于一个监管者而不是一个服务者,那么,他们必将站在自己的立场,最大化地节约监管成本,至于这样的监管是否会让社会其他成本增加,则是监管者不愿意也不想去管的事。
  而谁是承担这种简单的传销监管而带来的巨大社会成本的主体呢?是广大的传销受害者。据《北京青年报》报道,传销被骗者中,大多是农民、下岗职工、老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,绝大多数人被骗后血本无归,有的甚至生活无着。但是由于这种巨大的成本被众多的传销受害者所分化,而没有显示出令人触目惊心的现象,这也导致管理部门一直以为自己的管理卓有成效,并导致全国地方政府纷纷效仿。

来源:《中国直销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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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评论(共4条评论) 查看所有评论>>
  • 第4楼, 2020-05-27 15:58:09   投诉 支持(603)
    .受害到哪种程度的应该保护?任何程度都该保护。.有多少传销参与者是真正的纯受害者?你根本不知道有多少是真正的纯受害者。他凭什么就不设防?所有老年痴呆、弱智好骗、法学专家都该被骗?法院也要到终审判决后才能认定是否属于传销,你预先知晓莫非是神仙?
  • 第3楼, 2020-05-26 23:19:55   投诉 支持(582)
    这个笔者糊言乱语,没深入调查
  • 第2楼, 2020-05-26 23:19:11   投诉 支持(603)
    这个笔者糊言乱语,没深入调查
  • 第1楼, 游客 2007-12-24 15:08:53   投诉 支持(1116)
    做传销可恨!被骗者更可恨!你没有头脑么?!我看:被骗的人--活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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