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廖宗明、郭廷工一案判刑入狱1.5年及2年

http://www.dsblog.net 2008-10-30 16:38:14

廖宗明

  记者获悉,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10月30日上午开庭,判决廖宗明、郭廷工犯损害商业信誉、商品声誉罪,分别获刑1.5年和2年。

  5月26日,9时10分,廖宗明、郭廷工涉嫌损害完美公司商业信誉、商品声誉一案,在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。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,认为廖、郭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完美公司的商业信誉,商品声誉,给完美公司造成重大损失。

  经数月审理,廖宗明、郭廷工涉嫌损害完美公司商业信誉、商品声誉一案终于尘埃落地。

直销博客网(www.dsblog.net) 文/付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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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评论(共8条评论) 查看所有评论>>
  • 第8楼, 2019-07-02 21:37:37   投诉 支持(441)
    你,我在你们,
  • 第7楼, 高军利 2008-12-06 03:07:47   投诉 支持(914)
    不是我有什么先见这明,但是我早就说过了,真善美不会有什么好下场,寥这个人我看透了,但这个结局只能说是天意吧!
  • 第6楼, 2008-11-17 20:14:12   投诉 支持(914)
    廖宗明混蛋,道德败坏,不是人,踢出中国!
  • 第5楼, 我 2008-11-05 19:29:47   投诉 支持(928)
    廖的下场是应得的,做事业就要讲的人品。廖的品德差,怎么会东山再起。
  • 第4楼, 2008-11-01 21:52:17   投诉 支持(864)
    天里何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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