廖宗明等人涉嫌损害完美公司商誉受损案宣判
http://www.dsblog.net 2008-10-30 16:40:02
廖宗明
记者获悉,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10月30日上午开庭,判决廖宗明、郭廷工犯损害商业信誉、商品声誉罪,分别获刑1.5年和2年。
5月26日,9时10分,廖宗明、郭廷工涉嫌损害完美公司商业信誉、商品声誉一案,在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。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,认为廖、郭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完美公司的商业信誉,商品声誉,给完美公司造成重大损失。
经数月审理,廖宗明、郭廷工涉嫌损害完美公司商业信誉、商品声誉一案终于尘埃落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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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销博客网(www.dsblog.net) 文/付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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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评论(共13条评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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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楼, halushi 2008-12-10 18:35:02 投诉 支持(1127)不明真相的经销商才是真的可悲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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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楼, 高军利 2008-12-06 03:10:54 投诉 支持(1177)我与真善美的官司终于可以再审了,真希望能在法庭见到他!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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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楼, 2008-12-02 22:56:39 投诉 支持(1111)活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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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楼, 又一次 2008-11-24 22:03:35 投诉 支持(1155)直销能引导出我们富人的一面,是普通 人的事业,我相信直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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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楼, 2008-11-15 19:49:02 投诉 支持(1132)你们是廖宗明的死党吧,还称廖董,可悲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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